UK ETS将把海上船舶纳入监管,运营商需准备合规
Vessel operators need to prepare for compliance as UK ETS looms
英国UK ETS将从1月把海上船舶纳入监管,运营商需监测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排放,提交经核验的年度报告并交回相应配额。首个报告期覆盖H2 26,年度排放报告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核验,相关配额须在2028年4月30日前交回;每缺少一份配额将被处以£100($133)罚款,并需补交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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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根据英国排放交易计划(UK ETS),航运运营商将面临新的合规负担:每项缺失配额将被处以£100($133)的罚款,这将给一项从1月起把海上船舶纳入监管范围的制度带来更大的财务压力。
Normec主办的一场网络研讨会介绍了相关要求,详细说明了该计划下船舶运营商面临的监测、报告和配额交回义务。
总吨位超过5,000的船舶运营商必须监测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排放,提交经核查的年度排放报告,并交回配额以覆盖其应承担的排放责任。
早期的一项关键难题是获得排放监测计划的监管批准。网络研讨会称,运营商必须在首次开展海事活动或首次在英国港口靠港后的42天内提出申请。
如果没有获批的计划,运营商可能会在核查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其中包括必须在关键截止日期前完成的现场访问和风险评估等要求。
首个报告期涵盖H2 26,之后将于2027年开始完整的日历年度报告。年度排放报告必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核查,而覆盖相关报告期的配额必须在2028年4月30日前交回。
Normec指出,未能交回足够配额的罚款为每项配额£100,此外还必须履行交回欠缺配额的义务。
该计划涵盖船舶停泊期间产生的排放,以及航行期间产生的排放,因此港口活动也明确纳入运营商的报告计算范围。
英国港口之间的航行全部纳入监管,而国际航行以及英国本土与北爱尔兰之间的航运服务则适用不同规则。
根据演示内容,对于抵达英国港口的国际航行,即使航行本身被排除在该计划之外,也必须计算入境港口活动产生的排放。
预计海上船舶将于1月1日加入该制度,且没有过渡期,这将使海运业的另一领域纳入合规框架。
该计划的范围还可能进一步扩大,有提案拟将国际航行排放的50%纳入其中,但截至演示时,咨询结束后尚未公布结果。
登记船东是默认负责合规的海事运营商。只有在满足包括正式授权在内的特定条件时,国际安全管理(ISM)公司才能承担这一责任。
每艘船都必须记录授权,且授权不能追溯生效;责任变更必须在14天内通过报告平台进行通报。运营商还必须保持船队记录为最新,并在船舶加入或离开船队时更新监测计划。
网络研讨会指出,与欧盟海事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系统不同,英国计划要求监测计划由监管机构而非核查机构批准,这为准备实施该计划的运营商增加了一个额外步骤。
来源:The Loadstar · theloadstar.com